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日,酒店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徐霞客分会接到消费者周先生的员化纠投诉,称其2月份在徐霞客一家酒店入住,费引发争纷充值了398元,议消享受了首日免房费的保委服务,4月再次入住时却告知不能使用充值的悉心398元,故求助徐霞客分会帮忙,调解希望商家退费。酒店
徐霞客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刻展开调查。员化纠周先生称酒店当时承诺办卡充值398元,费引发争纷免当日房费且后续会员卡仍可使用,议消可享八折优惠,保委但他第二次住宿时却被告知须额外付钱;酒店方面认为是悉心周先生自己理解错误,周先生当时充值的调解就是会员卡,相当于用398元获得了会员权益,酒店可享首日房费免费及以后入住的八折优惠,并且该活动在酒店进行了公示,前台从未承诺过可以将该笔398元会员费消费使用。
经调解,酒店方与周先生达成一致,同意退还周先生会员费,同时解除周先生会员资格,周先生支付第一次免费入住的房费。周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江阴市消保委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因此,商家在告知消费者服务内容时,需明确说明服务范围、方式等。
责任编辑:张林保上一条:线上平台折扣优惠存“猫腻” 上海市消保委测评发现同一商品划线价能相差近1倍下一条:没有了(作者: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