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在行动
2024-11-29 06:44:29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方军 记者朱海)2023年,正当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竞争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行动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正当组织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竞争12月25日,行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第二批典型案例,正当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竞争促进公平竞争。行动

江西出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消防教培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推广“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培训课程中,正当通过微信朋友圈、竞争公众号、行动公司网站、正当媒体平台,竞争对报名参训学员承诺“包过包拿证包挂靠”;此外,行动当事人还在办公场所以展示“荣誉牌匾”等方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让报名参加消防培训的学员误以为该公司信誉实力有保证。经核实,至案发时止,无任何学员取得有关消防资格证书,且当事人拒绝退赔学员学费,引起了较大的社会舆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90万元的行政处罚。

景德镇市珠山区泽荣陶瓷工作室网络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通过某视频号直播平台直播间销售陶瓷产品时,虚构直播地址,以“开箱探宝”形式销售商品误导消费者,将价格低廉的瓷器编造为非遗作品、上过拍卖会海外回流瓷、官窑烧制,及将普通瓷板框架虚构材质为小叶紫檀等虚假宣传内容,诱导消费者购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西趣拼塔玩具有限公司混淆销售知名品牌相关产品案

当事人未取得某知名品牌授权委托,却擅自在某电商平台使用“星黛露”“玲娜贝儿”“DUFFY”等注册商标作为商品标题进行销售,商品包装箱上均粘贴标签和销售平台相关联的“星黛露”“玲娜贝儿”系列商品名称,足以让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与某知名品牌存在关联性,误导消费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当事人的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9.8万元的行政处罚。

胡乐庆侵犯商业秘密案

当事人在某公司工作期间,趁公司车间及研发中心无人,私自拍摄该公司认定为商业秘密保护事项的“拉丝挤出模具”照片发送给其他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婺源县赫易商行给予旅行社和导游“人头费”商业贿赂案

当事人为谋取更多交易机会,通过在其经营场所给予旅行社和导游“人头费”、回扣的方式,以提高其商铺经营额。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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